音乐类别名称的英文翻译怎么进行呢?这确实是一个问题,英语中有很多潮流单词翻译过来也是相当有难度的,就如同传统汉语翻译成现代英语一样。我们来了解一下吧。合肥翻译公司给出以下建议。
假如你看到这么一个解释——“一种喧闹急奏之音乐或跳舞”,你会联想到什么音乐呢?这个解释出自192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《综合英汉大辞典》,它所属的词条是首现于1913年的jazz一词。时至今日,与jazz对应的“爵士乐”一词早已耳熟能详。那么这个音译词是什么时候开始被使用的呢?《近现代词源》一书为“爵士乐”提供的最早书证是摘自1932年朱自清的散文《威尼斯》。
“爵士乐”算是音乐名称中最早的音译词之一。之后陆续引入国内的音乐词汇,有不少也是通过音译的手段翻译过来的。例如: 首现于1912年的blues一词,在郑易里、曹成修主编的《英华大辞典》(1950年)中被译作“布鲁士(爵士音乐及舞步的一种)”,后来的《新英汉词典》(1975年)则把它解释为“一种伤感的美国黑人民歌;慢四步爵士舞曲”,1991年出版的《英汉大词典》则采用了“勃鲁斯”的译名,而如今,“布鲁斯”(或蓝调)已最终确立为blues的中文对应词。又如:《英汉大词典》第一版收录了1971年才出现的punk rock一词,并为其提供了对应词“鬅客摇滚乐”,这个译名在现在的一些词典(如《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》等)中虽然仍在被沿用,但它早已被书写更为简单的“朋克”所取代,就连《辞海》第六版也收录“朋克摇滚乐”这个条目。此外,《英汉大词典》还收录了 reggae一词,当时提供的音译词是“雷盖”,而现在更符合音译原则的“雷鬼”一词已将其取代。不过,上述的《牛津高阶》以及《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》还在沿用“雷盖”这个尚未被完全淘汰的译名。
1999年出版的《英汉大词典补编》收录了不少与音乐相关的新词,如acid house(“迷幻宫”音乐)、acid jazz(迷幻爵士乐)、electronica(电子流行音乐)、gangsta rap(冈斯特音乐)、garage(车库乐)、grunge rock(格郎基摇滚乐)、hard-core rap(碎石说唱乐)、hip-hop(嬉蹦音乐)、hip-house(嬉蹦货仓音乐)、house music(货仓音乐)、techno(高技术音乐)、Tejano(特哈诺音乐)等等。
在十多年后的今天,上述的译名有不少都经历了一定程度的演变或一段时间的确立。就拿house来说吧。当年译者将其译作“货仓音乐”并非空穴来风,而是基于此类音乐多在货仓聚会时表演而得名的说法。在现有的不少英汉词典中(如《牛津高阶》、《剑桥高阶》等),根据标准音译方法而来的“豪斯音乐”时常被用作house的对应词,然而在实际使用中“浩室音乐”才是使用最为广泛的译名。再来说说hip-hop的翻译吧。起初,将其译作“嬉蹦音乐”其实既结合了音译又融入了意译元素,在当时不失为一个两全的译名,然而在使用一段时间后,随着“嘻哈”的出现,“嬉蹦”就退居了次席。另外,techno的译名“高技术音乐”虽然比较笼统,但它是根据源词(technology)的意义翻译的。虽然这个译名仍被不少人使用,但根据音译而来的“铁克诺”或“泰克诺”也受到了一些人的青睐。
在英语的新词中,人们偶尔也喜欢根据音译的方法为一些音乐类别提供对应词,如jazz funk(爵士放克)、reggaeton(雷鬼盾)、ska(斯卡)等等。本世纪初,英语国家开始流行一种叫做dubstep的电子音乐,其节奏稀疏、低音强烈,但到目前为止它还没有一个通用的译名,不知道将其音译作“达布斯特普”是否可行?
中西方的翻译是随着潮流发展的,希望大家紧随潮流趋势,提高自己的能力。